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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工作的规定
供稿部门:
日期: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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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出差、出访、学习等外出(指离京,以下简称“外出”)活动的审批报备工作,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按照《关于全国总工会局级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工作的规定》执行。
二、各系(院、部)、各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外出,须提前3天填写《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单》,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事由、时间、地点等。经批准后,由所在部门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各系(院、部)、各部门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外出,须提前3天填写《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由所在部门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四、各系(院、部)、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严禁事后或事中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备,并补办报备手续。
五、各系(院、部)、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在校主持本部门工作。
六、各系(院、部)、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分管领导和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各系(院、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工作,学校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将定期对各部门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单》请在学院网站党政办公室下载专区下载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党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