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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全国总工会机关举办“党在我心中”诗歌征文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根据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在全国总工会机关举办“党在我心中”诗歌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党史工运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强化对党绝对忠诚教育,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和成功经验,赞颂党的伟大成就和时代风采,激励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三个表率”、自觉做合格党员,为推进完成全总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工运事业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二、征文要求

  1、征文要紧紧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紧密联系实际,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充分展示党的伟大与光荣,充分体现热爱党、讴歌党、赞颂党的鲜明立场,充分抒发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真挚情怀。

  2、征文限诗歌作品,古体诗、近体诗、现代诗均可。每人限1首,现代诗每首限80行以内。

  3、征文题目自拟、必须原创,内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符合征文主题、此前参评过的作品以及抄袭的作品,均不予参评。

  4、各驻会全国产业工会,全总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分别择优推荐2-5篇作品;机关离退休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每个党支部推荐的作品不超过5篇。

  5、正文不署单位和姓名,统一采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并提交电子版。征文不设封面,首页左上角用三号楷体注明“全总机关‘党在我心中’诗歌征文”(见附件1);每篇征文请填写1份全总机关“党在我心中”诗歌征文作者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随征文一并提交。

  6、截稿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逾期报送的征文不予参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把开展征文活动作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读书学习、交流心得的有效途径,精心组织,采取广泛参与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诗歌,确保推荐征文的数量和质量。

  2、机关党委将组织评委对参评征文进行评审,对获奖征文的作者进行表彰,对各单位组织征文活动和获奖情况进行通报,并从获奖作品中挑选部分优秀征文,推荐参加中直机关“党在我心中”诗歌征文活动评选。

  3、征文活动联系方式:88561837;电子邮箱:zxb@ciir.edu.cn

  附件:1、征文样式
  2、全总机关“党在我心中”诗歌征文作者情况登记表
党委组宣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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