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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学生党支部集中调整、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前一阶段,学校各级党组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和教工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了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新学期开学伊始,各系(院)应做好学生党支部的调整换届、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与教育管理、预备党员考察和在新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等工作,为学生党建工作打好扎实的基础。现将相关事宜作如下安排,请根据具体要求逐一落实。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

 

  1、请各系(院)学生党支部及时收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认真检查如下信息:

 

  (1)介绍信抬头。新转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党委”。

 

  (2)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介绍信有效期为30-90天。

 

  如信息有误,请尽快交由新生党员返还原单位修改或重开。

 

  2、请各系(院)学生党支部将检查无误的介绍信收齐交至党委组宣部,填写回执联并盖公章,按照介绍信上的回执地址做好回执工作。

 

  3、填写《新生党员转入登记表》。请注意新生党员的入党日期应以入党志愿书上支部发展大会日期为准。

 

  二、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材料的核查工作

 

  请各系(院)学生党支部及时掌握所有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详细情况,分别查阅学生档案中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真实、有效。在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如下情况,要及时联系新生原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入党材料报送党委组宣部备案、审核:

 

  1、高中阶段入党、申请入党时不满18岁的;

 

  2、入党程序不规范或材料缺失的;

 

  3、进校前3个月(6月-8月)内在原单位发展入党,或入学后仍在原单位发展入党的;

 

  4、预备党员预备期已满但尚未转正的;

 

  5、全日制学生入学后6个月内不向党组织说明党员身份、无故不转移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的;

 

  6、其他具有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做好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工作及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各系(院)要把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为新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根据新生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各系(院)应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组织新生党员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大部分新生党员入党时间较短、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的实际,组织新生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增强党性意识,明确党员义务。组织新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学生公寓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2、做好新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管理工作。开展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及时指定考察人,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履行转正手续。如预备期满尚不能充分了解和考察,可适当延迟召开转正支部大会,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3、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进校后要及时接转和审核有关材料,加强教育和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如经过团组织推优可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报党委组宣部备案,进校前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4、新生年满18岁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要及时安排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做好谈话记录。经过团组织推优、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要及时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宣部备案,为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奠定基础。

 

  四、做好学生党支部集中调整换届工作

 

  2016年起,我校学生党支部的集中调整、换届等变动情况应报党委组宣部审批,各系(院)要认真规范地做好学生党支部的集中调整换届和上报工作。

 

  1、本专科学生党支部按照校区设置党支部,涿州校区学生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两校区结合成联合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可按照年级或专业设置党支部。为了便于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所在系(院)的辅导员或党员教师经过选举兼任。

 

  2、建制不变的学生党支部,应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如涉及支部委员会需要调整或增补的,应做好相应的委员补选工作。成立党支部、换届及补选工作程序参见《党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全国总工会《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若干规定》(工党字〔1996〕12号)、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院党组字〔2009〕1号)等文件。

 

  3、学生党支部应组织学习《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并据此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

 

  五、提交工作报告

 

  请各系(院)撰写2016年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学生党支部集中调整换届工作的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编入支部情况;
  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审核情况;
  新生党员教育、新生入党教育情况;
  学生党支部集中调整换届情况(报告范例参见附件1)。

 

  《XX系(院)2016年新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学生党支部集中调整换届工作的情况报告》和《新生党员转入登记表》(附件2)打印并加盖党总支公章与所有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于10月30日前一并提交党委组宣部,电子版发至部门邮箱。

 

  联系人:闻凤辰

 

  电  话:88561820

 

  电子邮箱:zxb@ciir.edu.cn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党委组宣部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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