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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部门重视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校科研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时间:2017年3月15日
1、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于2017年3月13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2、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15日将申报材料(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提交科研处。
五、须特别注意的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7年新版本。
科研处联系电话:88562976
科研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