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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赴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学习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根据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需要,按照学校和中国人民大学签订的全面合作协议,我校拟推荐3名教师赴中国人民大学进修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凡入校工作满两年的专任教师均可申报。
二、进修名额
访问学者研修项目1名、进修培训研修项目2名。
三、进修时间
1.访问学者研修项目:2018年9月-2019年7月;
2.进修培训研修项目:2018年9月-2019年1月。
四、进修目标
1.在全面了解中国人民大学学科规划、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参培教师将进修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为我校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借鉴,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参培教师通过参加高水平、高起点的科研实践,掌握本学科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及科学前沿,提升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科研活动打下基础。
3.学习中国人民大学先进的教学管理理念和经验,扩大学术交流范围。
五、工作程序
1.拟申请访问学者研修项目的教师可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指导教师目录》选择指导教师,也可与人大各院系负责访问学者工作的教学管理人员联系,了解有关指导教师及课题情况,并和导师联系,取得初步意向,填写《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访问学者研修项目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干部人事处222室。拟申请进修培训研修项目的教师填写《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进修推荐书》,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干部人事处222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2.干部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评选,择优选派。
3.干部人事处将评选结果及时通知用人部门,以便各院系部合理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六、相关要求
1.教师进修期间不得调整进修培训内容,不得无故中止或延长学习时间。确有需要的,须经干部人事处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未经学校批准的各类进修均属个人行为,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2.进修人员须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要求完成进修任务。访问学者访学结束后须取得《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进修培训教师进修结束后须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进修证书》。
3.进修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进修教师向干部人事处提交进修总结表、鉴定表、学术论文、进修学习成绩或学业证书后,可按照学校进修培训报销标准报销,相关材料归入教师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4.访问学者访学期间,工作量全免,各项津补贴视同国外访学标准发放;进修教师学习期间教学工作量按照32学时考核。
联系人:邹颖、郭铁;联系电话:88561805,88561716。
附件:1.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访问学者研修项目申请表
2.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进修推荐书
干部人事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