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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健康中国2030”、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及《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引进从事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人才,以及从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应用型研究人才。加大集成电路及芯片、空间网络信息安全、先进制造、新材料、环保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引进顶尖人才、青年人才、非华裔外国专家。拓展引才视野,完善引才方式和程序,有效维护人才安全。加强统筹指导,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有序开展。
二、申报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新闻传播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3.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4.青年项目
(1)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提别突出或者国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海外工作年限要求突破年限要求。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元,出站一年后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5.外国专家项目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6.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3)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7.新疆西藏项目
申报人应为在新疆、西藏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用人单位。
创新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岁;
(2)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在国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3)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引进后全职在新疆、西藏工作至少3年。
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8.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
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二)“万人计划”
1.杰出人才项目
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当处于世界科技前沿,科研上取得重大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的潜力。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方向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3.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者法人代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者具有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
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5.教学名师项目
申报人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6.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申报人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三、2018年度政策调整
1.“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重点引进支持能够“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
2.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4.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5.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6.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防军工类单列名额、单独评审。
7.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8.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年龄限制调整为不超过40周岁,适当扩大遴选规模,拓展推荐渠道,扩大差额比例。增加对企业的支持名额。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9.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
四、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按2017年方式申报,其它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青年项目上传时间为7月1日-20日,其他项目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国家“万人计划”各项目的申报推荐由有关平台部门会同中央组织部分别印发通知进行具体部署。杰出人才项目的申报推荐由中央组织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单独部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相关平台部门。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
(一)申报书
申报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评审专家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教育和科研经历、已取得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发展潜力、工作设想及国内支持情况。请下载并安装“国家‘千人计划’客户端”,请认真研读客户端操作手册后按照申报类别选择填报(申报软件客户端、填写说明等见附件)。
(二)附件材料
存储为pdf格式文件,加封面、目录及页码,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材料报送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6月2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干部人事处222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rsc@culr.edu.cn,干部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后,组织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联系人:邹颖、廖欣,联系电话:88561805,88562117。
附件:1. 国家“千人计划”客户端
2.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申报工作须知
3. 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
干部人事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