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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现予印发《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

  2018年6月15日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全总组织部、北京市教委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工作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日常事务。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职称评审的动员、推荐和组织领导工作。

  二、评审办法及有关政策

  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根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所要求的教学、科研、学历、履职年限等基本条件以及本人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本部门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推荐名单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被推荐人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高级职称参评人员经学校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再推荐到北京市教委参加各学科高级评委会评审。

  对不具备参评条件但表现突出人员,各部门可依据《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聘任工作办法》中的《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破格晋升暂行规定》(附件2)的破格条件予以推荐,填写破格审批表并附相应材料,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及全总组织部批准后可以参评。

  (一)2018年度职称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截止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教师教学工作量截止时间计算到2018年8月31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为:硕士研究生为2年及以上,大学本科为4年及以上;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为5年及以上,博士研究生为2年及以上;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为5年及以上。

  (二)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故今年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不在北京市教委评审的,按评审机构要求办理)。

  (三)其他类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学校自2018年开始,新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具体评审条件依据《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附件3)执行。

  经济、统计、会计、工程、审计、卫生、图书资料等其他类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评审,具体考试时间及评审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中查询。新闻、出版类别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全总委托新闻出版总署评审。

  (四)上年度参评在北京市教委未通过人员,再次参评的,必须有新的论著或成果,否则不予受理。

  (五)3份《专家鉴定表》经外审专家鉴定后,有2位及以上专家同意推荐的,方可参评。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推荐阶段

  时间:6月15日至6月20日

  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部门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动员,根据职称评审政策、个人条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情况,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本部门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选。所有被推荐人员在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应为合格(含)以上,教学人员任期内教学水平评估应达到合格(含)以上等级,且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请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20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准备材料阶段

  时间:6月21日至6月25日

  各部门推荐的参加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填写《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参评讲师用表)、《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参评助理研究员用表)。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评审的人员请于6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表报到干部人事处,科研成果实物于7月6日前送至科研处。

  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育管理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准备评审所需材料包括:《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教师和申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专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教学管理人员专用),本人代表作摘要3份(不超过1500字),本人代表作实物3份及《专家鉴定表》3份,从大学到最终学历、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教管人员不需提供)及复印件等,上述材料于6月25日前报至干部人事处,申报表和《专家鉴定表》电子版请发送至rsc@culr.edu.cn。《参评中、高级职称人员科研情况一览表》及科研成果实物于7月6日前送至科研处,《参评中、高级职称人员科研情况一览表》和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kyc@ culr.edu.cn。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对折装订),《专家鉴定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参评中、高级职称人员科研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请从干部人事处下载专区“师资培训”专栏中下载。

  《专家鉴定表》由干部人事处统一送审,请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务必在6月25日前准时将其代表论文(论著)实物、代表作摘要及《专家鉴定表》各3份报至干部人事处。

  此外,请参评高级职称人员将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装订成册(论文应含版权页、刊物封面、目录、内容页等),代表性著作单独提供,于2018年9月4日下班前交至干部人事处,该材料将作为学校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审辅助材料提供给评审专家参照使用。

  (三)材料审核及专家鉴定材料外审阶段

  时间:6月26日至7月6日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参评中高级职称人员按规定报送的材料逐项审核,将符合申报要求评审高级职称人员的专家鉴定材料送出外审。

  (四)中、高级职称评审阶段

  9月18日至21日为各学科评议组评审阶段;9月25日至29日为学校评委会评审阶段。

  学校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材料后推荐到北京市教委评审并参加答辩。

  四、职称评审的原则及要求

  (一)职称评审原则

  1.各部门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按照《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第二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确定;

  2.严格执行政策、掌握标准;

  3.注重教学与科研并重及其质量与效果;

  4.注重选拔业绩突出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及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

  (二)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职称评审的动员、推荐、组织工作,对参评人员的各项条件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坚持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2.参评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正确对待评审工作,有问题请直接向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或反映,不得从事托人情、拉选票等活动,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请各部门及参评人员严格掌握时间,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附件:1.各部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聘任工作办法

        3.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

        4.关于2018年度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的要求及说明

  

  

  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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