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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2016年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做好甘家口街道第六选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方案。
学院成立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区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屈增国
副组长:李华东、成国一、刘丽红、吴万雄
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成国一
副主任:程 杉、袁文清、戴筱筱、赵金荣
成 员:焦园媛、丁建安、战 帅、李 明、李 东、
张乃佳、杨志强、田 程、李淑玲、邢玉珊、
杨 勤、周百顺、朱文帅
一、海淀区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宣传和选民登记阶段:9月上旬—10月下旬;
2、第二阶段: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下旬—11月上旬;
3、第三阶段:投票选举和总结阶段:11月中旬—11月下旬,11月15日为投票日。
(一)第一阶段主要工作
1、第一阶段主要工作:
(1)普遍宣传教育选民;
(2)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
(3)组编选民小组,确定选民小组召集人;
(4)填写选民证,公布选民名单。
2、本阶段工作的具体要求:
(1)在整个选举工作期间,大力宣传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深入细致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正确引导广大选民参加选举,为选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2)认真细致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使每个有选举权的选民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3、选民登记工作的基本要求:
(1)防止漏登。认真调查摸底,仔细核实,防止出现漏登;
(2)防止错登。严格把好年龄关和政治权利关,只登记本选区具有选民资格的人;
(3)防止重登。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不能登记两次(含)以上。
选民资格:年满十八周岁(截止到2016年11月15日年满十八周岁)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
北京市户口:全体教职员工、北京生源和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
外地户口参选的条件: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
选民统计
选民统计表
序号 |
系、院+班级 |
姓 名 |
性 别 |
联系方式 |
备 注 (是否是本地户口) |
部门(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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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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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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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填写每个人的联系方式;2、选民小组长、副组长放在前面 )
召集人:按照系(院)、年级分配召集人,每个年级两至三个召集人(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必须作为召集人)。
教职工召集人:邹颖、贺岩、张古雨、高涵
选民小组:自然班来划分。按照五十人递增的原则,不到五十人,不增加选民小组。
教职工以部门为单位成立小组。
选民证填写:根据各系院人数,到党政办公室来领取选民证,各系院组织学生干部统一填写,不能将空证发给学生个人。
学院教职工选民证由选举小组办公室统一填写后发给教职工个人。
(二)第二阶段主要工作
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日前十五天(2016年11月1日)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投票日前七天(2016年11月8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三)第三个阶段主要工作
1、充分做好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宣传选民自觉参加投票选举、选举站的布置);
2、选举工作;按照课表,各系(院)的召集人跟投票站的工作人员对接,以投票小组为单位有顺序投票。
教职工选民自行前往投票站投票。
二、学院选举工作时间表:
(一)宣传工作
1、甘家口街道及学校的宣传;
(1)9月19日,以张贴宣传海报和《给居民的一封信〉、悬挂选举横幅、发传单等形式;
(2)其他节点宣传活动。
2、学生会和团委组织宣传;
(1)10月25日之前,举行第一次宣传,主要宣传选举和参加选民登记工作;
(2)11月10日之前,举行第二次宣传,主要宣传人大代表候选人的相关情况;
(3)11月14日之前,第三次宣传,主要宣传投票工作,要求每一位选民到投票站投票。
3、各系(院)宣传活动。主要以班会、主题演讲等方式进行宣传工作。
(二)选民登记工作
1、10月15日之前,各系(院)登记选民信息,填写选民统计表。人事处登记教职工选民信息,填写选民统计表。10月15日,将学生和教职工统计表汇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20日之前,审查学院选民信息;
3、10月25日之前,打印、公布选民名单(保留到选举之日);
4、10月25日至10月30日,填写选民证,发放选民证。
(三)推荐酝酿候选人
1、10月31日之前,学院推举一名候选人;
2、11月1日,公布候选人信息;
3、11月8日,正式公布候选人信息。
(四)投票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