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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和重新申报科研机构的通知
供稿部门:
日期: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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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和重新申报科研机构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科研[2017]5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启动院(系、部)现有科研机构的清理和科研机构的重新申报工作。
1.请各院(系、部)对现有的科研机构进行梳理,拟保留的科研机构,须按照《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新填写、提交科研机构申请表,逾期不提交申请表的将予以清理。
2.各院(系、部)拟单独成立或联合成立新的科研机构,须按照《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填写并如期提交申请表。
提交申请表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申请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yc@ciir.edu.cn,纸质版交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1.科研机构申请表
2.各院(系、部)现有科研机构名录
科研处
2017.4.10